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18.神变成人就这样变得显而易见。这是圣言存在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目的。因为没有人能信神并爱祂,除非他能以某种形式理解祂。因此,那些承认一位不可见,因而无法理解的神之人在思维上会滑入自然界,视自然为神,进而根本不信神。所以,主乐意出生在这个星球,并通过圣言显明这一事实,以便它不仅在这个星球为人所知,而且还由此显明给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和天使,同样显明给来自我们地球的外邦人或异教徒。在来世,外邦人或异教徒被天使教导,那些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接受信之真理,并承认主(AC 2049, 2595, 2598, 2600-2601, 2603, 2861 [原文2661], 2863, 3263)。
2069.“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”表示由结合在一起的真理和良善产生的真理,这些真理就是“万民的君王”。这从“君王”和“万民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君王”是指总体上所有真理(参看2015节);“万民(即人民,也译为百姓)”也指真理,是指总体上所有属灵事物。因为“君王”论及人民或百姓,不怎么论及民族,除非当民族表示邪恶时(参看1259, 1260节)。圣言的预言部分经常提到“君王”和“人民(经上或译为百姓,万民,民等)”,但它们从来就不是指君王和人民。因为圣言本身,也就是它的内义根本不论述君王和人民,只论述属于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,因而论述良善和真理。字义仅仅以人类语言的词语形式提供可感知的对象,以便它的含义能被人理解。
由于经上在此论到撒拉说,“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”,而“撒拉”表示主所拥有的神性真理,所以很明显,“万民的君王”表示由结合在一起的真理和良善产生的真理,也就是内在教会的一切真理,或信的内层真理。这些真理因来自主,故在圣言的各个地方被称为“王”,也被称为“王的儿子(或王子、王的众子)”,如前所示(2015节)。
谁都能看出,某种内在神性事物隐藏在“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”这句话里面,因为本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以撒,论到以撒,经上说“我要赐福给他,他也要成为多族”;但论到撒拉,经上却说“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”,这与第六节(17:6)论及亚伯拉罕的话几乎一样,即:“列王从他而出”;只是经上不像论及撒拉那样论及他,论到撒拉时,经上说“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”。其中的奥秘藏得太深,以至于无法用几句话来解释和说明。这个奥秘从亚伯拉罕代表和表示神性良善,撒拉代表和表示神性真理,可在某种程度上显明,大意是:一切属天真理都将从“亚伯拉罕”所表示的主的神性良善而出并获得自己的存在,而一切属灵真理都将从“撒拉”所表示的主的神性真理而出并获得自己的存在。属天真理是属天天使所拥有的真理,属灵真理是属灵天使所拥有的真理;或也可说,属天真理是上古教会成员所知道的真理,属灵真理是古教会成员所知道的真理;上古教会存在于大洪水之前,是一个属天教会,而古教会存在于大洪水之后,是一个属灵教会。因为天使和教会成员一样,也分为属天的和属灵的。将属天的和属灵的区分开的,是对主之爱;将属灵的和属天的区分开的,是对邻之爱。
然而,若不知道属天的与属灵的之间的区别,或也可说,属天教会与属灵教会之间的区别(对此,可参看第一卷,202, 337, 1577节;关于上古教会和古教会的各自性质,可参看597, 607, 640, 765, 114-1125节,以及其它许多地方),关于属天真理和属灵真理就再没有什么可说的了。拥有对主之爱是属天的,拥有对邻之爱是属灵的(对此,参看2023节)。
这些考虑足以揭开这个奥秘,即:第六节(17:6)提到的从亚伯拉罕而出的“列王”表示从主的神性良善流入的属天真理;而本节(17:16)提到的从撒拉而出的“万民的君王”表示从主的神性真理流入的属灵真理。事实上,主的神性良善只能流入属天人,因为它流入意愿部分,如上古教会的情形;而主的神性真理流入属灵人,因为它只流入理解力部分;而在他里面,理解力部分已经与意愿部分分离(参看2053e节)。或也可说,属天良善流入属天人,属灵良善流入属灵人。这就是为何主向属天天使显为一轮太阳,向属灵天使显为一轮月亮(参看1529, 1530节)。
2863.“看哪,密迦,她也给你兄弟拿鹤生了几个儿子”表示教会之外那些凭良善而处于兄弟情谊的人,这也可从前面关于密迦和拿鹤的论述(1363, 1369, 1370节)清楚看出来。因为他拉有三个儿子,即亚伯兰,拿鹤和哈兰;他们都拜别神(参看1356节)。密迦是哈兰的女儿,并成了拿鹤的妻子(2369节)。哈兰在迦勒底的吾珥死在他拉面前(1365-1368节)。由此明显可知“密迦”和“拿鹤”分别表示什么,即“密迦”表示这些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所知道的真理,而“拿鹤”表示他们所拥有的良善。
真理在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当中的存在从大量证据明显看出来,因为众所周知,过去智慧和聪明就存在于教会之外的人当中,如他们承认一位神,并以神圣的方式写下关于祂的著作。他们还承认灵魂不朽和死后生命,以及善人的幸福和恶人的悲惨。此外,他们以十诫为他们的法律,即这些诫命:要拜神,孝敬父母,不可杀人,不可偷盗,不可奸淫,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。他们不满足于表面上服从这些诫命,还从内在遵守它们。现代也一样,世界各地更道德、正派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有时比基督徒更正确、恰当地谈论这些话题;他们不仅谈论它们,还照之生活。
这些和其它许多真理就存在于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当中,并与他们从主获得的良善结合。两者的结合使他们处于接受更多真理的状态,因为一个真理认识、承认另一个真理,并且很容易联结起来,因为它们都互相关联。正因如此,那些在世上处于良善的人在来世很容易接受信之真理。与他们同在的虚假并不与他们的良善结合,只以一种能与之分离的方式依附于它。已经结合的东西会保留下来,而仅仅依附的东西则被分离出去。一个人学习并吸收信之真理之时,就是它们被分离之时。每个信之真理都会移除并分离虚假,直到最后这个人憎恶并避开它。由此可见,密迦给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所生的儿子表示哪种人,即表示教会之外那些凭良善而处于兄弟情谊的人。
目录章节
目录章节
目录章节